<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执行专刊:昨宵假末忙执行 今朝又迎“开门红” ——永城法院“永不停歇”集中执行纪实七

          发布时间:2023-01-28 19:00:09


        假期尾抓俩“老赖”,“执行110”再立功

         

        “喂,法院执行110吗?这个老赖被我盯着了!你们快来吧!”初六晚上,申请人一个电话,值班庭长洪林杰带领值班干警立刻出动,火速到达地点,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就这样,在假期的最后一晚,“执行110”值班干警两次出警,又抓到了两名被执行人。

        春节期间,永城法院实行“执行110”值班制度,七个法庭和执行局三个执行组各自派出4名干警组成执行分队,轮流值班,24小时备勤,随时查人找物,一旦发现失信被执行人线索,立刻出动,第一时间回应申请执行人的关切。共安排执行干警值守90人次,出警50人次,出动警车26辆次,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0人,司法拘留1人,和解结案16件,执行结案5件。

        执行和解解恩怨,深夜归家也心甘

         

         

        申请人苏某某和被执行人陈某某之间是民间借贷纠纷,借款金额是316000元,2020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2021年苏某某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陈某某一直在外地,找不到其本人,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次被执行人是回来过春节的,被申请人“盯到”了。

        初六晚上19:10,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苏某某电话,说被执行人陈某某回到永城了,自己刚“盯到”他。执行干警立刻出发,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由于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执行干警带其去做核酸,开始准备拘留手续,并告知其拘留的影响,以及如果构成拘执罪将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看干警“动真格”了,被执行人急了,态度开始松动,表示想要和申请人谈谈,愿意想办法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通知申请人来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刘亚东庭长的耐心调解,11点15分,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

         

         

        新年开工第一天,执行迎来“开门红”

         

         

        正月初七,节后上班第一天,高庄法庭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马某电话。申请人语气十分焦急,称终于找到被执行人了,并称被执行人妄图逃避执行,想逃跑。执行干警迅速组织力量赶往现场,对被执行人进行布控围堵,最终将其控制。

        据悉,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系合伙关系,因经营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纠缠三年未能解决,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2023年1月原告马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将被执行人带至高庄法庭后,季卫光庭长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辩称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执行干警告知其如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指明被执行人可能涉嫌构成犯罪。了解到即将面临的沉重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当即打电话给家属让其送来15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060359 位访客


        Copyright©2023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