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下午,扶沟法院组织收看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立即召开中层以上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了张立勇院长和谢德安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我院上半年“调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下半年“调解年”活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扶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超指出,“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干警认真投入到活动中去,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和巡回审判,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和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就进一步开展好“调解年”活动,夏院长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调解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把“调解年”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调解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实践,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客观要求,是从源头上治理涉法涉诉上访、减轻当前法院工作压力的重大举措。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不断开创调解年活动的新局面。要加强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努力实现为人民司法。明确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司法为民理念对民事审判实践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入体现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重要举措;要真正从端正和更新调解理念入手,认真抓好诉讼调解工作。要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调解的优势和长处,并从中得到实惠。
二要认真学习张立勇院长、谢德安副院长在“调解年”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更新调解理念。真正做到“以调为主、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不断创新和改进调解工作机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从立案、送达、庭前、庭中、庭后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院参与的调解模式,构建起科学、严谨、合法、规范、长效的诉讼调解机制,走出一条具有扶沟法院特色的调解工作新路子,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三要认真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发扬优良传统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不断开创调解工作的新局面。要认真总结我院调解工作成熟的经验、做法和亮点,及时总结、上报,在工作实践中很好地发扬;对调解工作实行奖惩责任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推动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建立三调联动机制为契机,积极争取县委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切实做好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确保“调解年”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