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宁某系同村村民,平时关系一般,因前段时间村委班子竞选,双方意见有些分歧,一日,双方到同村村民李某某家喝喜酒同坐一桌,并且左右为邻,期间因双方言语不和,大动干戈,李某将杯中白酒泼向宁某面部造成其眼睛损伤,于是,宁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2009年6月17日,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损害赔偿纠纷案,宁某同意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2300元。
2009年3月12日,李某与宁某均到同村李某某家喝喜酒,同坐一桌,期间双方因言语不和,宁某喝完第一杯酒后就将第二杯白酒泼向李某,造成了李某眼睛损伤,随后李某将手中茶杯砸向宁某,造成了其手腕损伤。后经村委会调解未果,李某起诉法院,要求赔偿各类损失共计6500元整。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且为同村爷们共同贺喜,本身是一件很愉快值得庆幸的事情,不料,为此不可开交,闹得沸沸扬扬;承办法官为此费尽心机,从法理、情理各个方面,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用真情,换真心,总于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了结了这起因喜宴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