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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标兵|执行攻坚,永远在路上

        ——扶沟法院2017年年度办案标兵娄宪成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8-02-12 00:24:03



            娄宪成,男,1964年10月生,中共党员,1999年由部队转业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娄宪成同志到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法为上、以德为先,以高度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忠于职守、公正司法、情系群众、乐于奉献、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维护司法权威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聚焦发力破解执行难题;以“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为目标,锐意创新、开拓进取,其所的执行一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得到院党组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本人被评为扶沟法院2017年上半年办案标兵、12月份办案标兵、年度办案标兵,年度先进个人,其所带领的执行一组被评为扶沟法院2017年先进集体。

            一、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娄宪成同志由部队转业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继承和发扬了在部队养成的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作风优良、雷厉风行、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作为法院系统的一名新兵,娄宪成同志清楚地意识到,法官职业对法学理论的专业素养具有更高的要求,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胜任法官职业的要求。从进入法院的那一天起,娄宪成同志便对法律职业投入了巨大的热情,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法学理论,边干边学,很快便能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做到适用法律得心应手,也得到身边同志的点赞,同志们也乐于同他交流和探讨。注重把握对最高法出台的执行工作规定、措施的运用, 做到了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政法干警的历史使命,努力践行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2017年共办理执行案件154件,执结152件,做到了无一上访。

            二、和解优先,情法并重,立足化解矛盾

            为了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减轻社会矛盾对抗,使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娄宪成始终在工作中坚持和解优先、威严并重。一是充分运用法律、道德、伦理、亲情等多元化执行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当事人的和解工作。二是对于法律观念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先进行普法,讲清道理、释明法律,然后对抱着侥幸心理、顽固不化的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法院的形象,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把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当作案件执行的最高境界;把对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运用各种方式、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通过和解的方式结案作为执行工作的首选;具体作法是: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多向被执行人讲明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提出和解方案,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做好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争得其对债务类案件中暂无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的理解和对侵权类案件中被执行人所犯错误的谅解,使申请执行人主动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主动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陪执团”的作用,建立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对当事人进行换角度分析,让当事人换角色思考对方的问题,同时借助亲戚朋友的关系进行劝说,对于情理上说不行的话,就从法律上说清厉害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情理与法律的融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同时,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不履行协议可恢复执行的权利,向被执行人讲明不履行协议将可能承担的更多的义务或相应的刑事责任。2017年8月,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郭某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3万多元,对被执行人郭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后,郭某仍强词夺理不履行判决,并拒不申报其债权,后经多方调查,找到了其债务人,并向其讲法释理,其债务人最终愿意代为履行,且很快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尝试,他所办理的和全庭的执行案件的和解率和矛盾化解率均达到30%以上,较以往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和解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不到2%。

            三、适应形势,创新理念,勇于探索快速执行工作的新举措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提出了“一打三反三到位”的工作要求,并先后出台了执行案件节点管理规定、执行案件实施细则,对执行案件的每个节点做出了具体明确的完成时限。娄宪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探索的工作态度,投入到落实上级规定的改革实践中。首先是统一本组人员的思想认识,使每位执行员要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改革使命,以最大的热情、最高的责任心投入到快速执行工作中去;做到快速送达执行令、快速查控财产、快速处置财产,以达到快速结案的效果。2017年10月,娄宪成同志及所带领的执行一组先后接手了27件农民工工资案件,根据案件调解内容,申请执行人需从被执行人结算的工程款中实现债权。经调查,该工程未竣工验收、未经审计,暂不属应付工程款,不能支付,但是,农民工工资不容拖欠,必须尽快执行到位,娄宪成同志多次与被执行人许昌某建筑公司沟通协商,最终,建筑公司从其他款项中先予支付,60多万元的农民工工资在一个月内得以兑现,周口中院与扶沟法院联合召开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取得圆满成功。

            娄宪成同志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在基层法官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立足本职工作,用自己出色的工作表现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用实际行动展现出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责任编辑:樊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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