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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民法院典型性案例之十三

        周燕青、周方圆、周岩泽与靳春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10-20 11:27:27


            周燕青、周方圆、周岩泽与靳春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情〗

            原告:周燕青,男,1988年4月5日生。

            原告:周方圆,女,1998年11月5日生。

            法定代理人:周振齐,男,1967年8月27日生,系周方圆之父。

            原告:周岩泽,男,2011年3月4日生。

            法定代理人:宋曲歌,女,1986年2月1日生,系周岩泽之母。

            被告:靳春霖,男,1987年3月10日生。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东红,该支公司总经理。

            2014年6月5日17时,周燕青驾驶豫P76113号小型客车沿乡间公路行驶至S102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变电所东时,在超同方向靳春霖驾驶的临PF7567号小型客车时,发生擦挂,造成豫P76113号小型客车翻入公路右侧的沟内,三原告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

            被告靳春霖的临PF7567号小型客车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有交强险。

            该交通事故经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公安局交警队责任认定:原告周燕青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靳春霖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周方圆、周岩泽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周燕青、周方圆、周岩泽三人支付医疗费3550元,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车损修理费计算为6640元,以上共计10190元,因事先打不成理赔协议,三原告于2014年7月8日诉至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社会法庭。

            该社会法庭受理该案后,经组织原、被告调解,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承担三原告医疗费及车辆修理费5500元,被告靳春霖在责任范围内理赔三原告医疗等各项费用1390元。原、被告对社会法庭调解结果都很满意,且理赔数额很快得到履行。

            〖评析〗

            通过该案的高效快速调解,笔者有以下三点认识:

            一、社会法庭的基本特点是在最基层,接触的都是人民群众的案件,案情比较简单,且争议的案件理赔数额不大,适用简便易行的民间第三方调解机制,而不需要民事诉讼法程序上的限制,就能达到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且社会效果好的目的,实在是当前法院文化汲取传统优秀文化的优秀典型。

            二、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传统优秀文化的精髓——以和为贵的方法原则,不伤双方和气,用耐心、诚心、公心和爱心,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深入细致地思想工作,讲团结、讲和谐、讲大局。“良言一语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讲通俗话,讲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诚恳的态度,化解双方矛盾,只要工作做细,道理讲明,当事人是通情达理的,调解结果都会乐意接受。

            三、社会法庭在办案实践中,大量的民间纠纷案件用调解的方法结案,减轻了人民法院办案的压力,达到了上诉、申诉、上访案件很少出现,减少了不必要的诉累,做到了领导满意,当事人满意,群众满意,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真正起到了社会法庭办理案件正能量的作用,维护了法律在人民群众的尊严。

            (字数约1050字)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案例编写人:方国强  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社会法庭负责人)

        责任编辑:扶沟法院研究室    

        文章出处: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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