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扶沟法院启动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积极与县人大、县政府沟通、配合、协调,形成合力,成功地化解了一起重大、复杂、影响面广、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的行政诉讼案,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法院的一致肯定,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中国飞机某研究所退休职工吴某某,现住陕西省西安市,其籍贯在河南省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曹里乡,曾用名为“高某某”;1942年,吴某某随母亲离开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曹里乡某某村;其父亲高某于1976年去世,在其村宅基上留有房屋、树木,2003年,房屋坍塌。其后,该村的高甲和高乙先后占用该宅基,后二人争夺该宅基的使用权,高甲向曹里乡政府提出确权申请,曹里乡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高甲使用;高乙提起行政复议,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吴某某在得知情况后,将曹里乡政府告上法庭,bat365app手机版下载_h365邮箱官网_365怎么查看投注记录人民法院经过调查有关事实,核实有关证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撤销曹里乡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确权决定。
就在曹里乡政府重新作出确权决定之前,高乙协助吴某某购置砖瓦,准备在其争议的宅基地上建房,高甲一看势头不对,为此事大动干戈、随即纠集族人阻拦,然后,前往乡政府表示出强烈的愤恨,并扬言若乡政府不给做主,将进京上访。矛盾尖锐之极可想而知,后果不堪设想;而此时曹里乡政府对法院的判决不甚理解、耿耿于怀。扶沟法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向县人大汇报,启动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李振洪副主任立即电话告知县政府孙敬林县长,在县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的监督配合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和县法院常务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副庭长及曹里乡党委政府一把手参加的行政协调会在曹里乡政府召开,县领导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讲解了有关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和经验、方法,县法院从法律、法规、政策的角度阐述了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最终曹里乡政府认识到原处理决定的不适当性,并立即组织乡干部、派出所和法庭同志赶赴现场,控制了事态的发展,并制定出一套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使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为加强我县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优化司法环境,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搭建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长效机制,经过我院积极的协调和努力,由县人大作为中介平台,于2009年9月10日组织成立了由县人大、县政府、县法院部门常务副职和行政庭庭长、副庭长及各乡镇场政府负责人组成的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建立了如下四项工作机制,一建立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副职积极参与案件协调,法院提出切实可行的协调处理方案,行政相对人接受的,法院尽量动员其撤诉;二建立统一的法律适用标准机制,对行政审判、行政争议以及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法院与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共同组织调查研究,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深入研究,形成共识,统一标准;三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定期交流、互提建议机制,适时举办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座谈会,分析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发展态势,针对行政管理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力求用协调方式将争议解决在行政程序,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交流和互提建议确保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四建立司法建议落实、反馈机制,针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行政管理问题,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在收到建议后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堵塞执法漏洞,并及时反馈司法建议处理情况。
以上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找准了行政机关日常工作与法院行政审判的结合点,同时也为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推动作用。当然,一项新的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推行,会面临这样和那样的困难和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去摸索,总结经验,并努力探寻在现行法律和制度框架下被实践证明灵活解决新型行政争议和疑难行政争议的好办法。面对纷繁复杂、变幻莫测的社会现实,千姿百态的行政争议也会接踵而至,这更需要我们埋头苦干、拼搏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推动祖国的行政审判事业阔步前行,为促进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建立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