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14日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是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且是一次“大修”,修改条文逾百条,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重要完善。那么,作为人民法官,尤其是刑事审判法官,如何及时了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如何准确掌握相关条文的规定及其法律适用?如何在实践中灵活运用?3月27日下午,最高法院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进行专题讲解,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就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起草背景、基本内容和立法精神作了讲解。
扶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跃进,党组副书记、刑一庭庭长严建波,部分审委会委员及刑一庭、刑二庭全体干警在扶沟法院分会场收听收看专题讲座。
扶沟法院法官听完讲座后纷纷表示,郎胜副主任全面、系统地讲解,既生动翔实又高屋建瓴,既注重理论研讨又注重审判实践,不仅形式新颖而且非常实用,不仅使我们对即将实施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了更深、更细的认识和理解,而且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能更好地指导刑事审判工作,为今后贯彻执行、融会贯通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