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近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明确执行联动协作责任,要求各联动单位加强与全省法院的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
《决定》指出,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执行联动与信息共享,依法提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需的信息数据,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人民法院办理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手续以及查询相关档案时,及时履行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应当探索并推动将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员协助送达、查找当事人、协查财产线索、督促履行义务、化解涉执信访等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化查找及临时控制被执行人、查扣车辆、限制出境等协作机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应当依法及时出具法律文书。(记者 赵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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